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0.125g*10片 |
|
生产企业 |
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 |
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678 |
国药准字H2009006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胃肠及消化道感染,泌尿道感染,软组织感染和脑膜炎、败血症、心内膜炎等。 |
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如尿道炎、膀胱炎、前列腺炎、肾盂肾炎、淋病;呼吸道感染,如肺炎、鼻窦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如蜂窝织炎、疖;中耳炎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75g(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5~1.0g,一日2次。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 |
|
副作用 |
1.本品不良反应与西林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 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痛等也较多见。 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 |
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5%,以恶心、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为主,少数患者尚可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也可出现尿素氮、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
|
禁忌 |
1.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2.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2岁以下小儿禁用。 |
对有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史者和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苄西林。化学名:6-[D(-)-2-氨基-苯乙酰氨基]青霉烷酸的三水化合物。 |
头孢羟氨苄。 |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
注意事项 |
1.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3.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西林皮肤试验。 4.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 5.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有肾功能减退者慎用本品。3.应用头孢羟氨苄时可出现直接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