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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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按C16H19N3O4S计0.25g |
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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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中和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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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775 |
国药准字H20113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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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各种感染。 |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 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 3.尿布性皮炎; 4.念珠菌性口角炎; 5.甲沟炎; 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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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一次0.75g,一日3次。 2.治疗淋病:一次口服4.5g(3.5g氨苄西林、丙磺舒1g)。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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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不良反应与西林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 2.胃肠道反应如舌炎、胃炎、恶心、呕吐、肠炎、腹泻及轻度腹痛等也较多见。 3.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高。 |
1. 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 2. 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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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2. 尿酸性肾结石、痛风急性发作、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 2岁以下小儿禁用。 |
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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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氨苄西林0.1945g、丙磺舒 0.0555g。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益康唑10毫克、曲安奈德1.0毫克。辅料为:聚氧乙烯-7-硬脂酸酯、聚氧乙烯一5一油酸酯、液状石蜡、苯甲酸、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丁羟茴醚和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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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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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者慎用。 2.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西林皮肤试验。 3. 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 4. 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