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 膦甲酸钠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124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远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 成 分 】:
- 本品主要成份为膦甲酸钠。
- 【 性 状 】:
- (1)注射用膦甲酸钠:白色疏松块状物。 (2)膦甲酸钠氯化钠注射液:无色的澄明液体。 (3)膦甲酸钠滴眼液:无色或几乎无色的透明液体。 (4)膦甲酸钠乳膏: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乳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膦甲酸钠:加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稀释成12mg/ml(以CNa3O5P·6H2O计,本品1支相当于含CNa3O5P·6H2O1g,取本品3支,加入溶剂稀释至250ml即得)后,静脉滴注,剂量应个体化。
1、艾滋病(AIDS)患者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肾功能正常)。
(1)诱导治疗:推荐初始剂量为60mg/kg,每8小时一次,静滴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根据疗效连用2-3周。
(2)维持治疗:维持剂量为90-120mg/kg/日(按肾功能调整剂量),静滴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维持治疗期间,若病情加重,可重复诱导治疗及维持治疗过程。
2、免疫功能损害患者耐阿昔洛韦单纯疱疹病毒(HSV)性皮肤粘膜感染。
(1)推荐剂量为40mg/kg,每8或12小时一次,静滴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连用2-3 周或直至治愈。
(2)肾功能不全者可参照下表应进行剂量调整。(详见说明书)
膦甲酸钠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滴注。剂量个体化:
1、爱滋(AIDS)患者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肾功能正常):
(1)诱导治疗:推荐初始剂量为60mg/kg、每8小时一次、静滴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根据疗效连用2-3周。
(2)维持治疗:维持剂量为90-120mg/kg/日(按肾功能调整剂量)、静滴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维持治疗期间、若病情加重、可重复诱导治疗及维持治疗过程。
2、免疫功能损害患者耐阿昔洛韦单纯疱疹病毒性皮肤粘膜感染,推荐剂量为40mg/kg,每8或12小时一次,静滴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连用2-3周或直至治愈。
膦甲酸钠滴眼液:
1、滴眼,每日6次,每次2滴,三日后每次4次。
2、疗程:树枝状、地图状角膜炎4周;盘状角膜炎4周。
膦甲酸钠乳膏:外用,适量涂于患处,一日3-4次,连用5日为一疗程。
注射用膦甲酸钠、膦甲酸钠氯化钠注射液:
据文献报道,对188例AIDS患者的前瞻性临床试验及上市后出现的与本品有关、无关和不能判断的不良反应如下:
1、肾功能损害:血清肌酐值升高,肌酐清除率降低,肾功能异常、急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多尿....
注射用膦甲酸钠、膦甲酸钠氯化钠注射液:
1、本品必须由专科医生严格按使用说明书使用。
2、使用本品期间必须密切监测肾功能,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剂量,做到给药个体化。
3、本品不能采用快速或弹丸式静脉推注方式给药。静脉滴注速度不得大于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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