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 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880018
- 【生产企业】:
- 安徽环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成 分 】: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氟康唑、氯化钠。
- 【 性 状 】: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静脉滴注,最大滴注速度约200mg/小时。
1、成人:
(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持续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
(5)隐球菌脑膜炎:一次0.4g,一日1次,直至病情明显好转,然后一次0.2~0.4g,一日1次,用至脑脊液病菌培养转阴后至少10~12周。或:一次0.4g,一日2次,持续2天,然后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同前述。
2、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整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如下表所述:肌酐清除率>50,常规剂量;肌酐清除率11-50,常规剂量的一半;进行常规透析的病人,每次透析后给药1次;
3、小儿: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
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渗出性多形红斑。
3、可见头痛、头昏。
4、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
1、本品与其他吡咯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
2、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3、本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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